“我们不断被问到要求赔偿多少金额,其实我们更希望如实调查事故原因以改进生产工艺或召回问题产品,避免更多悲剧发生”,九江这家公司称:“我们在31日提出了六点正式要求,一是认真调查本次火灾事故的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将处理意见通报我司;二是制订切实可行的解决产品自燃隐患的方案,以确保消费者不再有承受火灾的可能性;三是该厂商的最高领导人给予我司书面签名的致歉书;四是在国家级媒体提示广大消费者可能发生的危险及考虑相应的缺陷产品召回方案;五是退回我司购买的其余七台同品牌空调;六是赔偿我司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
显然是大面积召回的可能性令厂方不想书面确认产品自燃的原因而不是因为具体的赔偿金额原故。
一个月后,双方己经达成了谅解,并且厂方为消费者更换了新的空调,但是在这件产品事故的处理技巧上面还是给我们的商家,厂家留下了一个较大的思考空间。

家电网网友评论称:企业的品牌形象的维护,集中表现在企业面对品牌信誉危机时的处理能力上。在面对突发事件的时候,企业怎么样能挽回信誉损失,就看企业处理问题的技巧和诚意,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更多的是考验一家企业的社会责任和良心。
首先,在空调离奇自燃后,该空调厂家没有承认自己的过失,而是尽量的推卸自己的责任,不是去赔礼道歉,尽快的赔偿用户的损失,而是以“我们的空调是国家免检产品,年产300多万台,发生火灾的概率仅有几十万分之一”来搪塞。岂不知,这样的说法并非是明智的,不能自圆其说,更加漏洞百出。因此引来一片指责之声:“如此计算,每年中国会有数人到数十人消费者遭受了空调火灾的祸害,为什么不见报道?此种空调是怎么免检的?”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主动承认自己的错误,“知错就改,善莫大焉”,我们的消费者还是有这个宽容的。
其次,在用户的步步“逼迫”下,在事实面前,相关处理人员的表现前后不一:在证据面前承认了“我们空调厂商承认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后,在相关文件的签字上时又不敢承担责任,以没有签字的权利作为借口。一家企管人员的素质和诚信培训的缺失在这里表露无疑。做企业就像做人,如果连承担责任的勇气都没有,这样的企业,又有什么诚信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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